第67章 边牧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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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凌晨三点,她的房间。

做得有点狠了,她软绵绵地陷入棉被之中,纤长睫毛上挂着泪珠,脸蛋绯红。我碰一碰她,她就哼唧两声,蹙起眉头。

我得到她了,林慕星。

我,终于,得到她了。

美好得不真实。

我睡不着。

开玩笑,她的房间,身边躺着她,鼻尖嗅到的全是她的味道,我又才刚开荤,怎么能睡得着。

轻手轻脚下床回到自己房间,衣服扔了一地都是,空气里残存着暧昧气息。我从床头柜里掏出一盒烟,打火机跳出猩红的火焰,烟味弥漫。

才吸了几口,听得她在叫我。

“边牧……”

“牧牧……”

“狗狗……小狗狗……我的小狗呢……”

看来还有力气。

来不及掐掉烟,我快步回到她房里,“怎么了?”

她头发乱糟糟的,坐在床上仰起小脸,眼睛要闭不闭,嗓音软得不行,有气无力地:“要喝水。”

毕竟是我把她弄成这样的,我只好认命去倒水,喂到她嘴边。

她小口小口地吞咽,好乖。

看来以后,这档事要经常干,不然哪里能看到她这么可爱的一面。

哦,最好喂点酒,想看她对我撒娇。

喝完水,她咂咂嘴巴,“什么味儿?”

“嗯?”我以为她是问水什么味道。

“你是不是抽烟啦?”她揉着脑袋问。

“嗯。”

“不许抽。”

都这样了还不忘摆姐姐的谱,我挑眉,昨天还是太轻易放过她了。

“熏得我头疼。”

“……”你确定不是因为我昨晚太……厉害?

开窗,风泄露进来,她又喊冷。

我拿她没办法,干脆倚着窗户,看她怎么作妖。

她又开始哼唧,说疼。

“哪疼?”

“哪里都疼,小混蛋。”

“边牧小混蛋。”

我气笑了,这人还秋后算账的。

不过看她揉着肚子,是真的难受。

唉,我叹了口气,娇气包,明明昨天引诱我的时候一副小霸王的姿态。

走过去打算帮她揉肚子,她忽然张开了手臂:“要抱抱。”

我的心呐,软成了一滩水。

“嗯,来抱抱。”



我叫边牧,初听像是狗的名字,其实这二字分别取自我爸妈的姓,意为他们爱情的结晶。不过他们完全不管好不好听就是了。

我四岁搬家,认识了林慕星。

那天天气阴沉,我才一下车,就看见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姑娘蹲在草丛边哭,哭得眼泪鼻涕糊了满脸的那种。

我小时候真的太善良了,走过去哄她,还把我心爱的小熊塞进了她怀里。

“小屁孩,我没哭。”她还嘴硬,站起来点我的脑袋,“叫姐姐。”

我那天还真乖乖叫了她一声姐姐,现在想来,所有祸根都在那时埋下。

小时候的林慕星长得乖乖软软的,却是小区里的孩子王,她经常打架惹事。后来我才知道,她那样做都是为了吸引她爸爸的注意力。

我跟在她后头跟着她干了不少坏事,当然,最后背锅的是我。

她总爱欺负我,掐我的脸,把我弄哭。

我问她为什么,她回答:“你太可爱了,我就想弄哭你。”

她夸我可爱。

那我就勉为其难继续由她欺负吧,这样她起码会笑一笑,而不是一个人总是哭。

我就这样跟在林慕星身后,做她的小尾巴。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在马路边上啃冰棍。打架我冲在前头,有人欺负我她会帮我出头。

记得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由于我长相偏奶,高年级的男生下课跑到我班上戳我的额头,一边还威胁我,让我把钱拿出来孝敬他们。林慕星听说后,嘴上骂我没用,却喊来她的哥们把那几个男生打了一顿替我出气。

夕阳西下,光线晕黄,她像个勇士。

也是那一天,我亲眼见证了她的一个哥们向她表白。

真的是,哼。

由于林慕星比我大一岁,所以我读六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升初中了,而且她申请了住宿。

我有怨过她,觉得是不是我太差劲了,她想甩了我。

“哈哈哈哈,小鬼,你想太多啦。”

她总爱叫我小鬼,我不太喜欢这个称呼。

“那我叫你弟弟?”

那还是叫小鬼好了。

那一年,我真的好孤单,没人陪我上下学,没人给我带牛奶,没人骂我小笨蛋。

我只能期盼着周末快点到来,这样林慕星就会回家,我们就能够见上面。

可是她不一样了。

我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只觉得她身上的气质变了。

等我上了初中才知道,那叫长大。

她穿漂亮的裙子,说话的声音变柔,身后跟着很多男生。

她不爱让我跟着他了。

我觉得生气。

不是气她,而是气我自己。

如果我也是十四岁就好了,我就能站在她身边。如果我和她一样大,她就不会总叫我小鬼了。

我想长大。

我那时不知道自己对她是什么心思,只是难过。

后来有一天早上我醒来,床单湿了。

我做了梦,梦里全是她。

我吓了一跳,感觉自己好龌龊。林慕星来找我,我都不敢看她,找借口躲着她。

直到我又亲眼目睹她被表白。

学校的小树林里,那男生看起来和她同级,红着脸把一封粉红的信递给她。

我登时就火冒三丈,大喊了一句:“不行!”

两个人吓了一跳,转过头看我。

“林慕星你不能早恋。”我迈大步走到她面前,抢过情书攥在手心里。

“你谁啊?”那男生脸色涨红。

“我……”

“他是我的一个弟弟。”

哗,犹如一盆冷水浇在头顶,凉透人心。

我才不是弟弟。

我不要当你的弟弟。

死都不要。

从那天起,林慕星在我梦里出现得越来越频繁,我不再试图压抑。

可是,她这个祸害,真的很招人喜欢。

“我管不了。”边叔叔翻着文件,抬头看我一眼,“不如你替我管一管。”

“我怎么管?”

“用你们小男生的办法啊,为爱决斗。”

在边叔叔的怂恿之下,我每周末回家都是鼻青脸肿的,我妈还以为我在学校被人霸凌了。

直到——

“你不会喜欢她吧?”方小嘴角破皮,挑眉看我。

这家伙和我一个院的,算是一起长大。谁知道他竟然对林慕星有别的心思。

“我实话实说,她只把你当弟弟,你没可能。”

“你管得着?”我压制住他,“你输了,不许再接近林慕星。”

方小下手没留情,我挨了几拳,有点出血。从地上捡起书包,我转身想走。

“你不过是跟在林慕星身后的一条狗。”

妈的,拳头又硬了。

我学着大人的样子喝了酒,呛得我喉咙疼,可我没停下。

回到家,林慕星站在风里,长发飘飘。

她看见我的第一时间就蹙起了眉头,小大人似的教训我。

烦死了,想把她嘴巴给堵住。

“林慕星,我是你的狗吗?”

她顿住了。

“只要我,只要我好不好?”

“我做你一辈子的小狗。”

狗吗?

其实……也可以。

陪着你,开心了摸摸我的头,不开心就捏我的脸。

怎么都可以。

只要,在你身边。

我可以,我都可以的。

“我会长大的。”

没有哪一刻,我比现在更想长大。

夜色迷茫,我好像在林慕星的脸上看到动容的神色,不禁攥住了衣角,小心翼翼地期待她的回答。

“你醉了。”

只等来这么一句。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心脏沉入深渊,最后,啪,碎了。



我没觉得自己可爱,但林慕星说我可爱。

那我就不可爱了。

我拼命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些,这样她就不会把我当作弟弟了。

什么弟弟,呸,滚蛋。

我要光明正大站在她身边。

于是我想了一个更极端的办法——跟她作对。

听说她们女生都喜欢坏坏的男生,就我就做坏boy。

假装对她坏一点,让她无时不刻记着我,就算骂我,也好。

我向她爸爸打小报告,对她恶言恶语,给对她图谋不轨的男同学发她哭的照片。果不其然,她对我的态度开始转变。每次见着我,她都要追上来骂我几句,有时候还动手。

我嘛,让着她呗。

毕竟,我想钓她。

后来,她上了大学,我高三,我们之间又有了一年的空白。

我才发现,我改变不了我们之间的年龄差距。我好苦恼,整宿整宿睡不着,整宿整宿想她。

她会不会在大学交男朋友?她那么好,一定会被人抢走的。

她会不会忘了我?一年,什么都可能发生。

唉。

我陷入了迷茫。

有一次放假,她的手机屏保换成了一个男明星的照片。

“你喜欢他啊?”

“没有啦,只是觉得他很帅。”

“哼,我也很帅。”

“噗。”

“笑屁啊。”

“你和明星没得比好吧,小鬼。”

我起了心思。

你看,只是一个不熟悉的人,都可以存在在她的手机里。那我,要让她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我。我要一直存在在她的视线里,让她想不见到我都难。总有一天,我要做她的屏保。

我选择了音乐,我记得她说过,她喜欢妈妈唱歌。

为了说服爸爸,我答应大学一边学音乐一边学做生意,等我把林慕星搞到手就退圈回家继承家业。

当然,前提是,林慕星得单着。

我没有动手脚干预她的姻缘啊,我只是……暗戳戳弄到了她室友的联系方式,方便知道她的动态。她室友后来还叫我不要老是半夜给林慕星打电话。

画圈圈,我没有。

大概林慕星的桃花都在中学凋零了吧,她大学一直没有谈恋爱。

那我更开心了。

我给她发照片,小小露一下腹肌,结果她说是排骨。哼,等我练到八块,馋死你。

我写了新歌,第一时间唱给她听,让她做我的第一个听众。她睡着了,还打鼾。最后是我听着她的鼾声入睡,第二天她还死不承认。

我其实,只想要她一个人喜欢我就够了。

那么多喜欢和爱慕里,我只想要她的。

选秀节目里,我很拼命,半夜起来练舞练vocal,我幻想着她在屏幕前看到最好的、最帅的、长成男人模样的我,幻想着我们的以后。

总决赛那天,其实我超紧张的,我怕失败,我怕要花更长时间走到她面前。

闪光灯咔咔照着我的脸,舞台之下人声鼎沸,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那么响亮,那么熟悉,隐约之间我似乎看见她的身影,我突然就安静下来。

得知那天晚上她没看我比赛,我很失落。

果然是假的,我还以为,她在现场。

不过我也没有时间去追究了。

签约公司之后,我很忙,通告漫天飞,行程安排得很紧凑。

这一路,我走得很艰难。

我坐过很多个红眼航班,熬夜录综艺,在前辈面前点头哈腰低声下气。我接收了无数赞誉和喜爱,也承受着无数谩骂和诋毁。

无数个夜里,我想着她入睡。

无数个夜里,我期盼她来我梦里。

不过,我不后悔。

“边牧,怎么现在满大街都是你啊。”

嗯,就是要这样,无论你在哪里,都逃不过我。

这个综艺是我主动接的。

平时太忙了,我都没有时间和她相处,有这么一个正大光明的机会,正好。

什么?露馅?那不正合我心意。

其实我很早就打过预防针。

在我写的每一首情歌里。

在我唱的每一句歌词里。

我甚至公开表示过我有喜欢的人,只是被当成了玩笑。

还是有粉丝察觉到了,偷偷发私信问我,我回了一个“嗯”字,她立马就回说打死都不会说出去。我其实还蛮希望她讲出去的,最好弄得全世界都知道。

总之,我就是想借这个综艺勾引林慕星。

我要让她知道,我,边牧,不是弟弟,我长大了。

还有,我喜欢她。

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喜欢。



我貌似高估了我自己。

这家伙总在无意之中勾我。

比如,碰我敏感的耳垂。

比如,穿吊带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比如,突然抱住我的腰,埋在我怀里哭。

比如,对我撒娇,尤其是喝醉的时候,太可爱了,太勾人了,我没忍住就亲了她,这一亲就一发不可收拾,我当时看着她嫣红的唇瓣,水润的眼睛,就想问,我能把她亲死吗?

那必定是不能的,亲死了我以后怎么办。

我那晚有点失控,主要还是因为她掉马的事。

我刷着她的微博,高兴得简直要疯掉了。

她在上面肆意表达对我的爱意,和我的黑粉大战几百楼。

不止总决赛,我的品牌活动,音乐节,综艺,她都有去过。

她还在微博上面叫我哥哥。

哥哥。

嗯,那我决定以后在床上都让她叫我哥哥了。

老实说,我还有点害羞,都不敢看她。

知道她可能有点喜欢我之后,我决定表白。我没想到她居然先入为主,想把我灌醉欺负我。

嘿,她不知道我酒量好得很。

那我所幸将计就计,来一波反杀。

嗯,我终于吃到了她。

她好甜,甜到我心坎里去了。

从此以后,她是我的星星。

我一个人的。



“做我的小狗。”

“嗯,只做你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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