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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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凉风习习, 街道冷清,银白月色掠过窗帘,为地板镀了一层柔光。

傅施阅靠着床头, 双手拿一本书, 林斐洗完澡,单穿着宽大衬衫, 从被窝下面, 像条水灵灵的人鱼似的钻上来,被子盖在头顶,金黄色灯光下瞳孔色泽浅淡,“看我,别看书。”

沐浴后潮湿的肌肤贴着傅施阅,他不急不躁地偏过头, 瞥眼白的发光的大腿, “你睡衣呢?”

林斐削尖的下颚搁到书本正中间,理不直气也壮, “我喜欢穿你的衣服,你不喜欢?”

傅施阅单手捧着书, 端着他的下颚, 另只手将他头顶被子剥下去,“喜欢, 但你不穿最好。”

林斐故作沉稳地眯起眼, “傅叔叔, 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正人君子, 才发现我看错人了,你太色了。”

“食色性也。”傅施阅坦然承认。

林斐合上他手里的书,扔在床头桌, 下颚更进一步,垫在他胸口,“叔叔说的轻松,我的腰现在还被方向盘咯的疼。”

傅施阅手掌搭在他后腰,隔着衬衣触碰到温热细腻,“这里痛?”

林斐乖乖“嗯”一声,轻声补充,“那个地方也痛。”

傅施阅轻缓地摁着他的腰,声音蕴着狭促地笑,,“腰可以帮你摁,其他的爱莫能助。”

“你该庆幸我身体好,换其他人早被你折腾的进医院了。”林斐压着声音说。

乌漆漆眼里含着一点难以言喻的嗔怪,傅施阅很受用,轻轻掸了他的额头,“以后还敢皮吗?”

林斐脑袋一歪,靠在宽阔肩膀,双手环着他的手臂,“敢,我还有个惊喜留给你呢。”

“什么?”傅施阅好笑,怀里的小朋友像只爱黏人的猫。

“不告诉你。”林斐神神秘秘,扯着被子给自己盖上,拿他的胳膊当枕头,“我睡了,别碰我。”

惊喜说出来就不是惊喜了,毕竟傅施阅可是说过,要纹身就打断他的腿,林斐太期待傅施阅看见纹身的表情了。

第二天林斐下学回来,工作繁忙的傅施阅已经回国,两人主要联系方式变成微信和电话,林斐忙起来,顾不上想叔叔,应付学业和社交关系是很费心神的。

贺言宁说的反应能力和智商挂钩或许有几分道理,林斐是夏校最早完成所有课业的学生,等教授推荐信期间,他每天抱着笔记本去听大小的讲座和社团会议,这些活动并不枯燥,比如居然还有托尔金研究协会,花一整个下午讨论霍比特人的历史,又比如时间简史的书迷,议论时空旅行的可行性。

他最喜欢的是听讲座,那些平日里只在报纸上见到的人,像是好几位诺贝尔奖得主,又或是世界顶尖公司的掌权者,还有各国从政的名流,目不暇接,就像是一个万花筒一般的世界在眼前展开,这种被知识猛烈冲击的感觉很美妙。

拿到推荐信那天,林斐悄悄买了一张回国机票,没有告诉任何人,背着一个简单背包轻装回国。

久违的钱塘市风景更美了,林斐打辆车,直奔上回去过的纹身店,店铺在一个商业街二楼,门头很小,旁边都是美甲美睫的,一个大姐姐叼着烟坐在柜台,低头给自己涂指甲油。

听见门口风铃响动,抬起头,虽然很早见过林斐,还是免不了惊艳一下,她衔下烟,看向林斐白净干净的耳朵,耳钉闪着细碎的光,“又来打耳洞?”

“我纹身。”

林斐把身份证拍在柜台上。

姐姐看看身份证,又看看他,觉察出点不一样来,上回见林斐,还是身份证上的少年,是个半大孩子,稚气未脱,眉眼周正,那种校草级别的好看,眼前的男孩子却不一样了,容貌更精致,全身的气质焕然一新,意气风发的自信,有大家风范,如同脱胎换骨一般。

“你出道当明星了?”姐姐按耐不住八卦之魂。

林斐噗嗤笑出声,身份证装回背包侧口袋,“你生意做不做?”

姐姐下巴一指帘子里面,“还是纹后腰那个地方吗?”

林斐撂下背包,趴在纹身椅上,单手将t恤拉起来一截,“能遮住这道疤就行。”

“你这疤多好看?多性感啊弟弟。”

“生意做不做?”

“做做做。”姐姐每没多说,瞧着他削瘦细腻的腰身,啧啧几声,“纹什么?”

林斐掏出手机,给她看傅施阅的微信名,“u5085,纹这个。”

“什么意思?”

林斐抿着嘴角笑一下,轻声说:“我男朋友姓氏对应的unicode码,他学编程的。”

“我靠,浪漫啊你!”姐姐瞧着他幸福样,不知该羡慕谁,“光纹字母太单调了,我再给你后腰纹两颗桃心,怎么样?”

林斐嗯一声,相信专业人士的审美。

姐姐直接上手,一针一针扎下去,单针、圆针齐上阵,林斐侧颊贴在纹身椅一动不动,痛是真的痛,那块皮肉仿佛不是自己的了。

足足四个小时过去,姐姐纹的出一头汗,大功告成,拍一张照片给他看,得意地笑着,“漂亮吧?我都想拿来当宣传广告了!”

肉乎乎的臀部将宽松牛仔裤撑起小山丘,沿着清晰优美腰线向上赫然收紧,腰身柔韧削薄,腰窝深的能养金鱼,尾椎骨下方玫瑰红色一行花体字母,两颗曼妙桃心点缀,这个画面如同利刃出鞘,杀人不见血。

林斐从没看过自己后背,没想到屁股肉还挺多,他盯着看几秒,“你手艺真好。”

“你这么要人老命的腰,我不给你纹好点,不是砸自己招牌?”姐姐眉开眼笑,边给纹身贴保鲜膜,边由衷地说,“我要是你男朋友,看见这个,当场和你求婚!”

林斐不以为意,“我还小,大学毕业再谈结婚的事。”

他爽快付钱,拎着背包往外走,外面天色泛黑,城市里亮起盏盏路灯,姐姐倚着门叫住他,“弟弟,祝你和你男朋友长长久久!甜甜蜜蜜!”

林斐低头笑笑,尖尖的嘴角翘起一个甜丝丝的弧度,两颗小尖牙清透干净,任谁看见他现在这副模样,都会会心一笑。

他像只轻快燕子钻进出租车里,后腰太痛,不敢靠着椅背,坐的端端正正,车窗外繁华街道倒退,心跳乱了节拍。

林斐摸出手机,点开u5085的微信对话框,打一行字又删掉,还是决定直接去科锐,来个出其不意的突然袭击。

科锐研发大楼从前台到高管,人人对他很眼熟,私下传闻他是未来老板娘,林斐一路畅通无阻,直奔最顶层的办公室,电梯门正要合上,先前给林斐给过冰淇淋的前台姑娘伸手拦住,笑眯眯地说:“傅总现在不在办公室,他现在应该和程总还有向先生在贵客餐厅,你上十二楼。”

林斐说声谢谢,摁下十二楼金属按钮,以前在科锐的员工餐厅吃过饭,没想到还有一个贵客餐厅,装修清雅现代,简约时尚,很符合科锐那种科技范。

餐厅里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林斐一直走到露台,偌大空间草木繁盛,花香弥漫,一个金发碧眼的演奏家正在弹钢琴,半圆的米色沙发上靠着三个男人的背影。

傅施阅比其他两个人高一些,脊背挺阔,很显眼,单支手臂搭在沙发背上,姿态淡定闲适。

曲子很好听,林斐经常在傅施阅车里听到,他走近,率先听到是程则调侃的声音。

“傅总那是真深情,推好几个会议,去国外看小情人。”

向笛轻轻笑,“你是没见他刚回国那天,我去接机,脖子上咬的那红痕,小朋友够猛的啊!”

“真的啊?”程则咋舌,连连称奇,“难怪傅总念念不忘。”

向笛戏谑地说:“才十八岁,味道能不好?”

林斐像被一头冷水临头泼下,手掌握紧,慢慢调整呼吸,没有羞耻心,不代表愿意被别人言语轻薄的讨论。

傅施阅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平静如水:“点到为止,别再聊这种事。”

向笛拱火,“傅总生气了,我可是头一回见。”

“啊?”程则后知后觉,惊诧地说: “傅总,您可别来真的,结婚一定得签婚前协议,我有一朋友,上了真爱的当,结婚赔的倾家荡产,现在公司还负债几个亿。”

“你那朋友能和傅总比?”向笛笑呵呵,“一个小朋友,什么爱不爱的,年轻好看,养着个金丝雀罢了!”

“我看傅总是动真格了,小朋友怎么了?小朋友本事大着呢!”程则摇头晃脑,贱嗖嗖地问,“傅总,什么时候给我发喜帖啊?”

傅施阅微抬下颚,一种林斐从未听到过的冷冽又无所谓的语气,“谁会和自己的宠物结婚?”

林斐胸口肋骨隐隐发疼,双手紧紧握着手肘,指尖轻轻颤栗着,从语气到声音都那么陌生,陌生到他在怀疑这是不是傅施阅说出的话。

宠物?

原来是这个定位。

“林斐?你回国了?”

白秘书声音猝不及防从背后响起,惊喜地看着他。

林斐回过头,她蓦然愣在原地,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双漂亮干净的小鹿眼,噙着晶亮眼泪。

林斐感觉到脸颊发热,视线模糊,愣好几秒,才意识到是眼泪,他抬起手触碰,温温热热的液体沾在指腹,不知道为什么要哭,眼泪莫名其妙。

傅施阅猛地站起身,动作带动茶几翻到,一声巨响,声音骤然的温柔,“小甜糕。”

这个称呼仿佛一道闸门,林斐眼泪仿佛崩溃的河流,不受控制的涌出眼眶,他拼命眨眼睛,想要收回,但无济于事,干脆任由眼泪流淌。

他掠过傅施阅,昂着头走到沙发,拿起另一边茶几上的纸巾,随手揩揩脸颊,声音酸涩发哑,“真巧,我也不喜欢你,我就是唯利是图,道德败坏,想找个有钱人实现阶级跨越。”

傅施阅怔愣,盯着他脸上亮晶晶的液体。

眼泪,无机盐,蛋白体,还有少量的溶菌酶构成,傅施阅了如指掌,但此时不清楚是那种元素,会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手足无措感。

他太了解林斐了,倔强的,狡黠的,恃宠行凶的,鲜活明亮的,美而不自知的,每一个样子令他记忆尤深,绝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

一种令脉搏加快的愤怒感燃烧,几乎是下意识,他抽出口袋巾,小心翼翼地去擦该死的眼泪,林斐偏过脸躲开,他伸手轻轻卡住下颚,仔细地,认真地抹掉眼泪,热烫的泪珠落在手背,如同烙铁一样发烫,“别哭。”

林斐深深呼一口气,气息颤栗,“回国就想和你说分手的,我拿到教授推荐信了,努努力考上剑桥没问题,以后我也用不着你,你都这么说我了,就这么算了吧!”

“我才十八岁,像他们说的年轻好看,味道应该不错,作为你的金丝雀我也算尽责吧?”林斐噗嗤笑出声,锐利的眼神定定看着傅施阅。

难怪他总觉得这段关系奇怪。

傅施阅的确对他很好,温柔体贴,有求必应,除了控制欲和那个三条规定,挑不出任何毛病,根本原因是两个人的地位完全不平等。

人的确喜欢自己的宠物,给他所有最好的待遇,但同时心里瞧不起宠物,那是一种来食物链顶端自智慧生物的睥睨。

听上去似乎不太差劲,只不过是被瞧不起而已,有吃有穿有人照顾,牺牲一点尊严并没什么大不了吧?

但林斐有自己的骄傲,接受不了这种怜悯的怜爱,宁可承认这是一桩不带有任何感情的钱色交易,也不愿被人当成玩物和谈资。

这种愤怒情绪甚至盖过对傅施阅的失望,被人言论轻薄的羞耻,混合成一个强力支柱,令他毫不退缩的直面这个令他恶心的场面。

傅施阅喉结密密滚动,银色口袋巾染成浅灰色,眼泪像怎么也擦不完,向来游刃有余,从容不迫地他,此刻无计可施,大脑唯一指令,是让林斐立刻停止哭泣,“不哭了好不好?”

林斐一把拍开他的手,无所谓似地一笑:“再见。”

说完,他转身头也不回,脊背挺的笔直,毫不留情地大步离开。

这个地方没有一个人像人,拿活生生的人当宠物养可真时髦。

傅施阅缓缓收回手,目光深不见底,牢牢盯着玻璃墙里林斐背影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视野里,他退几步,靠着沙发背面,一贯冷漠淡然的脸上变作阴沉森冷,像压抑的火山濒临爆发,一触即燃。

程则看一场好戏,笑呵呵站起来,想要说几句活跃气氛,白秘书面无血色,一个劲冲着他摇头,程则立即会意,一言不发坐回去。

向笛可没那么幸运,没瞧见白秘书的预警,“傅总真对不起,把你的小情人气跑了!”

傅施阅偏过脸,直视向他,深深的瞳孔冰冷,没有正常人会有的任何情绪,令人毛骨悚然,向笛几乎是瞬间头皮发麻,全身发寒,像被一个恶魔盯着,毫不怀疑眼前认识多年的朋友会弄死他。

“滚。”

傅施阅吐出一个字,克制胸口汹涌的情绪,低头看向手中口袋巾,刺眼的浅灰色像颗针一样扎在心底。

林斐面无表情走出研发大楼,每个与他擦肩而过的人瞠目结舌,讶然地看着他脸上泪痕,他完全不在意,像个凯旋而归的将军,坦然接受一切瞩目。

屋漏偏逢连夜雨,人烟稀少的郊区半天打不到车,林斐花了半个小时才拦了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坐进去,声音有点发涩,“去xx商业街。”

刚才纹身的店址。

这个世界上纹身的人很多,后悔纹身去洗纹身的人也很多。

但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才不顾一切自愿盖上烙印,又奋不顾身的要洗去耻辱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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