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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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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世到今生, 谢长明找了二十年的鸟,终于在三年前找到,然后又是一段漫长的分别。

因为盛流玉要回去治愈眼睛和耳朵, 那些身体上的缺陷。

在漫长的二十年找寻后,谢长明很轻易地放走了他的鸟。

之后三年里, 谢长明想的最多的是如何让盛流玉相信他自己就是那只小鸟, 他们曾在一起渡过漫长的时间, 所有的事都可以解释, 都值得相信。

那些确实不是真的, 比盛流玉的幻术还要虚假,存在于遥远的、不可及的过去, 是连辟黎也捕捉不到的梦, 却也是谢长明希望的。

所以, 所有的事都会成真。

可谢长明放弃了, 在郁宁镇的那一夜后。

他什么都不会说, 一切真相和秘密都会被掩埋,所有与之相关的人或事都不会再出现在盛流玉的世界中, 小长明鸟永远都不会知道, 谢长明也永远不会找到当初丢掉的那只小鸟。

因为那些过去牵扯到的秘密可能会使小长明鸟受到伤害,会感到痛苦。

所以谢长明的放弃也很轻易,即使为此做过很多。

但他并不是一个无私的, 很擅长奉献的人。

他希望盛流玉知道过去,也希望他的小鸟不会受到伤害。

无论哪个都能做到,无论哪个都是他的所求所愿, 谢长明不过是选择了其中一个。

谢长明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会在回来的第一晚就告诉盛流玉找不到那只鸟了, 以后都找不到了,也不用找了。

盛流玉被他从被子里捞了出来,身上穿着光滑的绸衣,他仰着头,安静地看着谢长明,金色眼眸像是被透明玻璃珠圈住的、流淌着的光,永不会熄灭,总是明亮地闪烁着,此时却好像在难过。

他被强硬地抱出温暖地被窝,很柔顺,没有挣扎,只是稍微调整了一下,变成更舒适的姿势,轻轻地问:“怎么会找不到?”

谢长明看着小长明鸟的脸颊靠在自己的腿上,只有很轻的重量:“世界这么大,找不到那么一只小鸟。”

盛流玉听完了,想了片刻,他的嘴皮子还算利索,却不太会安慰人,有些笨拙地道:“找得到的。找的这么久了,怎么不再试试?我可以帮你。”

又很仔细地问那只鸟的具体情况。

谢长明低着头,目光依旧落在盛流玉的身上。对于这只小长明鸟来说,他穿的外衣布料太过粗糙,不过片刻的接触,脸颊上的皮肤都被磨红。

好娇气。

谢长明伸出手,将盛流玉的脸托了起来,本来想用掌心垫着,又太粗糙,有几道伤疤,似乎不比外衣好到哪去,还是将被子往上揪了揪,才发现是那条旧被子。

盛流玉微微皱眉。

谢长明想了片刻,淡淡道:“他很贪吃,爱漂亮,长得胖,不知道人世险恶。现在也许饿了累了,丢在哪里,再也飞不起来了。”

盛流玉似乎真的很想为谢长明找到鸟,很努力地曾经很讨厌的小鸟辩驳:“它是个灵鸟,总该会些法术,不会那么轻易,轻易就飞不起来了。”

谢长明道:“他是个小废物,法术都不会用几个,怎么教也学不会,被马追过,吓得连马车都不敢坐。”

盛流玉有片刻的沉默,思索良久后才道:“不止于此。灵鸟比普通的鸟兽都要聪明些,肯定会趋福避祸。”

谢长明笑着看他,慢条斯理道:“他有点笨。可能不是有点,是很笨,很容易被拐走。”

第一世因为啄自己身边的花被捉,差点被火烤成脆皮鸟。这一世又因为偷果子而被抓住,签下不平等的约定。怎么看也聪明不到哪去。

这一次,盛流玉倒没有再沉默了,他有点生气“谢长明,那是你的鸟还是我的鸟,你怎么好像很希望找不到它。”

谢长明看着一无所知的笨鸟,看似诚恳道:“怎么会?”

盛流玉已经不太相信他了,直接盖棺定论,从被子里爬出来,与谢长明平视,很认真道:“总之,我帮你找,再不行,可以问。”

所以,你不要难过了。

这是小长明鸟没有说出口的话。

谢长明轻轻应了一声,目光却落在盛流玉的身上,没有移开。

他在的时候,盛流玉没有穿过这样的衣裳。

软绸做的,薄薄的一层,隐约有些透明,领口开的很大,露出大片雪白的皮肤,连脖颈下骨头的形状都看的很清楚。

也许是谢长明离开后,屋里没有别人的缘故,盛流玉的穿着越发放肆起来。

是的,是放肆,是不应该。

但小长明鸟要穿什么样的衣服,只要没冻着,就和饲主没有任何关系。

就像当初谢长明养谢小七的时候,谢小七爱在屁股上装饰奇奇怪怪的尾巴毛,个头又小,窝在谢长明的头发里时只翘出个尾巴,远远看去,像是谢长明在脑袋上放了个毽子似的。

那时候谢长明都没阻止过它。因为作为饲主,本来就要有包养小鸟的责任,小鸟也有装饰自己尾巴,选择穿什么衣服的权利。

很明显,谢长明已经饲主失格,他“啧”了一声:“我不在,你就这么穿?”

盛流玉还没太反应过来:“怎么了?”

谢长明道:“即使没有人,也有只猫,它不是挺机灵的,又不是没长眼睛。”

蓦然的安静后,盛流玉终于道:“别的暂且不论……你平时不是叫它傻猫?”

实际上,似乎也不是很傻。

总之,是看了不该看的。

谢长明皱着眉,轻描淡写地决定胖球今后的命运:“那只胖猫还是别进屋了,我看没有灵力的野猫也能在外面过冬,它不可能不行吧。”

盛流玉忍不住笑了:“你真的这么狠,小心它和你同归于尽。”

他的身体稍稍前倾,脖颈扬起,仰头看着谢长明,有东西忽然从他的领口滑了出来。

直至此时,谢长明才看清盛流玉的脖子上戴了一串透明的穗子,在灯火下几乎与皮肤的颜色融为一体,只会偶然地闪一下光。而穗子上缀了个珠子,木质的,不大不小的一枚,是很熟悉的模样。

因为那是谢长明每日戴在手上,上次不小心丢掉,又发现被某只小鸟捡回去的那粒不动木。

谢长明伸出手,握住那枚佛珠,半垂眼看着。

上面的血被清洗干净了,但鲜血就是那么讨厌的东西,即使再仔细洗过,也会留下淡淡的痕迹。小长明鸟这么有洁癖,竟然会把这枚沾过血,被别人戴在手上很久的佛珠重新穿起来,贴身挂在脖子上。

谢长明以为他最多会收起来,放在锦囊里,安置在某个安全的、不会被人轻易发现的地方。

毕竟小鸟是很要面子的。

盛流玉低着头,挣开谢长明的手,将那枚不动木放回衣服里:“我的。”

谢长明看着他,目光随之转移到薄衫上那块稍稍凸起的地方,软绸之下,贴着皮肉的那枚佛珠。

他道:“我掉的。”

盛流玉仍不肯抬头,往后缩了缩,将整个身体埋入被子里:“我捡的。”

意思是,上面并没有谢长明的名字,什么也不能证实。

佛珠是不动木制成的,离开陵洲后,盛流玉贴身戴着,不会不知道那有什么作用。

他似乎什么都知道,像是一切与谢长明有关的、很奇怪的事都很寻常,很理所应当。

谢长明的解释无论有多不可信他都信,谢长明不想说的他都不会问。

所以谢长明也没有问。

他只是挽起袖子,手腕上戴了一串佛珠,只需轻轻用力,有些褪色的红绳立刻断裂开来,满串的珠子失去束缚,倾泻而下,滚了满床。

这些都是谢长明当初自己做的。

一般人手上不会戴木头珠串,所以谢长明磨好珠子后,在每枚珠子上都刻了佛偈,以做掩饰。

有人信道,有人信佛。谢长明只是修仙,他连别人都不会求,更不会祈求神佛的成全和庇佑。

他是不信,却也读过一些。刻的时候只是随手,也不记得到底刻了些什么。

盛流玉问他:“你要干什么?”

谢长明没有回答,将一枚一枚的珠子捡起来看。

似乎都不是什么很好的词句。

谢长明是不信这些,自己无论戴什么都无所谓,可如果要给小长明鸟的话,就要挑一挑了。

最终,他选了其中一枚,放在掌心,递给盛流玉。

盛流玉不明白他的意思。

谢长明半垂着眼,不紧不慢道:“那个脏了,和你换。”

盛流玉微微一怔,他伸出手,指尖微微碰了一下谢长明的掌心,拿起那枚新的、干净的、谢长明亲手给的,而不是捡回来的、不能被人发现的。

谢长明怎么又这样?他想。

为什么不问,为什么这么理所当然,为什么要给他新的。

盛流玉不再想这些,也不能再想,他的指腹在沉重的珠子上轻轻摩擦,能感觉到上面写了两行很小的字。

“长夜安隐,多所饶益。”

而那枚捡回来的上面不是这句。

盛流玉避开谢长明的目光,摘下透明的穗子,重新穿上这枚挑选过后才被送给自己的珠子,他的胸口微微起伏,重复了一遍:“我的。”

谢长明偏头看着他,笑了笑,心想这小东西怎么这么好胜,这么要面子,一点也不肯服输。

又这么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  谢六:应该是给小孩的东西所以要挑个寓意好点的。

饲主清楚意识到自己的动心快了,谈恋爱也快了,本卷也快完了,搞事也一定会搞事的(。

不好意思,昨天写的时候睡着了,加上卡文,所以今天才更qwq

感谢追更,评论抽二十个红包。

晚安,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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